本案係依本院與日本九州大學理學部及理學府簽署之院級學生交換協議辦理。旨在推動雙邊學術交流,選派本院優秀學生赴該校進行學期或學年之交換修讀。
相關選拔資格、修讀限制及截止時程公告如下,請有意申請之同學務必詳閱並及早準備:
一、 計畫基本概況與名額
- 交換期間:2027年春季班入學(2027年4月起),可選擇「一學期」(至2027年9月)或「一學年」(至2028年3月)。
- 開放申請修讀學府(院):限於雙邊合約適用對象
- 日本九州大學理學部(School of Science,大學部)
- 日本九州大學理學府(Graduate School of Science,研究所)
- 交換名額:依協議,每學年本院至多可提名「2名修讀一學年之交換生」或「4名修讀一學期之交換生」(每學年總計上限為4個交換單元)。雙方本互惠對等原則派員。
- 費用政策:交換生於九大修讀期間,免繳九大之審查費、註冊費及學費;惟仍須依規定繳納本校(NTNU)學雜費以維持在學身分。其餘機票、在日生活費、簽證費、書籍費等均由學生自行負擔。
- 保險強制規定:獲錄取學生須自行負擔並購買「學生團體團體綜合保險(PAS)」,且在日停留超過3個月者,依法必須強制加入日本國民健康保險。
二、 申請資格與語言能力檢定
- 身分資格:必須為本院在學之大學部、碩士班或博士班學生,且在出國交換前必須在本校修滿至少一學年(即申請時應為大二以上或研究所學生)。
- 語言能力規範:
- 選擇英語授課者(限研究所):須提出 TOEFL iBT 79分 或 IELTS 6.0分 以上之官方成績單。
- 選擇日語授課者:須提出 JLPT N1 或同等能力證明。
- 【特別注意】
- 九州大學理學部(大學部)之所有課堂課程「全數以日語授課」。因此,欲申請至大學部交換之同學,必須具備日檢 N1 資格。
- 本計畫「不接受多益(TOEIC)成績」作為英語能力證明。
三、 交換身分分類與核心特殊限制
申請時須於「特別聽講生」或「特別研究生」中擇一申請,一經錄取發放通知後,日方依法不接受任何身分變更。
1. 特別聽講生(Special Auditing Students,修讀學分)
- 出入境法令限制:依日本出入國管理法規,持學生簽證之聽講生,每週必須修滿至少10小時(600分鐘)之課堂課程。九大每堂課為90分鐘,故每週實質選課不得少於7門課。
- 跨選限制:大學部交換生依規定嚴禁修讀研究所課程。
- 課程內容限制:交換生不開放選修任何涉及「實務實習(Practical training)」或「實驗(Experiments)」之課程。部分研討會(Seminars)亦有員額限制。
- 不開放課程:所有基幹教育課程(KIKAN courses,JACs除外)、JTW、JLCC及QREC課程皆不對院級交換生開放。
2. 特別研究生(Special Research Students,不修學分,限研究所)
- 事前同意權:申請人必須在學院內部收件截止前,自行聯繫九大理學府擬指導教授並取得其指導同意,且於申請表中明確填寫。未獲事前同意者,日方一律拒絕受理。
- 導師資格限制:依九大規定,交換生之指導教授僅限「教授(Professors)」或「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s)」擔任,「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s)」依法不具備指導交換生之資格。
四、 甄選流程、校內截止時間
本案採院級提名制(Nomination System),學生個人無權逕向日本九州大學遞件。所有申請人必須通過理學院內部甄選與資格審查,獲學院正式提名後,始由院方協助彙整材料,統一向九州大學完成遞件。
為因應後續行政審查與國際公文往返,本院訂定之相關時程:
- 校內收件截止時間: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中午12時00分整(臺灣時間)。逾時不受理。
- 注意事項:
- 本院自截止時間(10月9日中午12時)起,即停止收件。
- 不接受以「語言檢定成績尚未公布」、「官方證書尚未發放」、「推薦信未趕上」或其他任何理由,於截止後要求補交或抽換文件。
- 凡於截止時間前未能檢附完整、合規且具法律效力之文件者,視同資格不符,一律不予進入審查與提名程序。
- 備辦時間較長的內容(如語文檢定考試、取得教授推薦信等),從報名應試、成績單寄發到教授撰寫簽名往往耗時數週至數月不等,請有意申請之同學務必及早規劃並提前準備,切勿因文件無法於截止日前取得而喪失資格。
五、 應備申請文件與遞件方式
請於校內截止日前,將下列文件(全數以英文或日文撰寫/開立)按順序彙整成單一 PDF 檔案,電郵寄至本案承辦人陳先生信箱(ptm105_9467@ntnu.edu.tw),主旨註明「申請2027九大交換生-(您的姓名)」。
- 九大專用申請表
- 本校開立之英文在學證明(Enrollment certificate)
- 本校開立之英文歷年成績單(Official academic transcript)
- 本校學術指導教授推薦信(Letter of recommendation,日方強烈建議須由教授親筆手寫簽名)
- 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
- 符合九大門檻之語文能力證明官方成績單(TOEFL/IELTS/JLPT,不接受多益)
- (僅限申請「特別研究生」者)日本九州大學理學府擬接收指導教授之同意指導證明文件(如來回往留書信或確認信函)
六、 備註
本公告各項資格、限制及程序均依據雙邊協議及日方最新文宣彙整。選拔甄選與修讀修課期間,如有任何疑義,請以九州大學提供之簡章公告(Fact Sheet)文字為準。
本案承辦人:理學院辦公室 陳先生 聯絡信箱:ptm105_9467@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