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摘要
- 留學期間:
- 一學期(半年):2027年4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 一學年(一年):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
- 申請對象與資格:
- 本院各系所在學之學士班學生(大學生)及碩士班研究生(留學結束返國前須仍具備本校在學學籍,交換期間於原校畢業者不得申請)。
- 具備良好學業成績與研修所需之日語或英語溝通能力,並取得所屬學系系主任或指導教授之推薦函。
- 身心健全且適合赴日研修者。
- 在日研修身分:
- 特別聽講學生(學士班及碩士班皆可申請):以修讀專業課程及取得學分為主。
- 特別研究學生(限碩士班研究生):以在指導教授指導下進行專題研究為主。
- 費用優惠:經本院推薦錄取之交換生,享有免除入學費與檢定費(考試費),並依雙方協定享有免繳新潟大學學雜費之待遇。
- 課程內容:提供專業領域英文授課科目、日語研習科目及一般學位課程(多為日語授課)。(依日本出入國管理法規,持留學簽證者每週須至少修習 10 小時/7 門 90 分鐘課程)。
二、 申請流程與重要時程
- 本院審核收件截止日(院內截止): 2026年11月17日(二)17:00 止。
- 審查時程:本院於收件後統一辦理院內資格審查與遴選,通過名單將於2026年11月27日前正式函送新潟大學。新潟大學預計於 2027年1月10日前通知最終錄取結果。
三、 申請方式與應繳文件(請務必提早準備) 本案所需證明文件繁多,且涉及體檢報告(須包含胸部 X 光檢查)、教授推薦函等,作業時間較長,強烈建議有意申請之同學儘早展開準備。
- 表單索取: 申請表單包含多份特定格式(如意願書、健康檢查表等 Word/Excel 專用檔),請有意申請之同學逕洽理學院辦公室承辦窗口索取電子表單。
- 應備文件清單(紙本各一份,格式請務必遵照日方規定):
- 交換留學申請意願書(須備妥 4×3 cm 證件照片)
- 英文或日文歷年成績單
- 所屬系所主任或指導教授推薦函
- 英文在學證明書(須為赴日入學前6個月內開立)
- 護照影本(若護照換發中,請先繳交戶籍謄本或出生證明,並於取得新護照後立即補交)
- 專用健康診斷書(須由合格醫院醫師填寫並判定是否能勝任留學生活,開立時間須在入學前6個月內)
- 日本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交付申請書
- 留學經費支付能力證明文件。
- 證件照片 2 張(4×3 cm,背面註明中英文姓名,請勿貼在表單上,供在留資格申請使用)
- 語言能力證明(若有請檢附):JLPT 日語能力試驗合格證書或 TOEFL/IELTS 等英語檢定成績單影本。
- 提出書類檢核表。
- 文件遞交: 請於 2026 年 11 月 17 日(二)17:00 前,將上述完整紙本文件依序備妥,親送至理學院辦公室,由本院進行審核與後續國際公文寄送手續。
四、 承辦窗口
- 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理學院辦公室
- 承辦人員: 陳先生
- 聯絡信箱: ptm105_9467@ntnu.edu.tw
- 業務內容: 索取申請表單電子檔、收件審查、計畫諮詢。
五、 注意事項與防責聲明(請務必詳閱)
- 提名不代表錄取: 獲得本院審查推薦僅代表取得本校向新潟大學正式推薦之資格,最終錄取與分發結果概由日本新潟大學審查委員會核定為準。
- 文件準備責任: 各項赴日文件涉及日本入國管理局之官方規定(如健康檢查項目等),申請人有責任依規定於期限內正確完備所有資料。
- 資格喪失風險: 若因申請人個人因素未能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表單缺漏或填寫內容不符日方及出入國管理法規,致遭日方退件或喪失入學簽證資格,概由學生本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