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轉知分享】教育學院吉祥物徵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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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旨:

為強化本院視覺品牌形象,並展現「引領教育創新、培育卓越人才」之核心精神,特舉辦吉祥物設計徵選。本計畫目標為創作出兼具專業感與親和力之形象大使,以利後續應用於院級文宣、社群媒體、國際交流贈品,以及各項實體周邊用品(如文具、服飾、生活小物等)之開發。

  • 徵件對象:

本校教職員工生或畢業校友。

  • 設計方向:

每名投稿者呈交的設計可不限於一項,作品能突顯本院為佳,增加本院之教職員工生及校友認同,圖文設計須清晰易識:

    • 形象特質:須能傳達教育學院之核心意象(如:智慧引導、跨域創新、國際視野、人文關懷)。
    • 應用潛力:設計需具備高度的「具象化」可能性,考量實體商品製作(如刺繡、矽膠開模、印刷)之便利性,線條應簡潔明確,避免過於精細複雜的漸層色。
    • 多功能性:除標準造型外,須考量不同表情與動作之延伸性(如:歡迎、閱讀、慶祝等)。
  • 投稿規格:
    • 採橫式畫布,解析度 300dpi 以上,尺寸 1920px × 1080px。
    • 設計軟體:須以向量繪圖軟體(如 Adobe Illustrator)繪製。
    • 檔案解析度(Resolution): 須設定為 300dpi 或以上,以確保印刷品質。
    • 色彩模式(Color Mode):
  1. 投稿階段請統一使用 RGB 模式(確保螢幕顯示色域最廣)。
  2. 得獎後須另行繳交印刷用 CMYK 模式檔案。
    • 繳交內容(共計 6 個檔案):
      • 彩色標準稿:吉祥物正、側、背面之完整全彩設計。
      • 單色/反白稿:適用於單色印刷或深色背景之版本。
      • 變體動作稿:至少 2 款不同動作或表情之延伸設計(如:打招呼、閱讀、手持教育標語等)。
      • 設計理念說明:包含吉祥物名稱、設計發想(300 字內)。
  • 投稿規範:作品不得標示可辨識個人、公司、團體之記號,例如:浮水印、名稱、圖章、代號 等有違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取消資格。
  • 繳交方式:

請將所有檔案壓縮為資料夾,並於115年5月12日中午12:00前寄至:iamwelkin@ntnu.edu.tw,並在信件主旨註明:「教育學院吉祥物徵稿-姓名」。

    • 資料夾名稱:吉祥物投稿_姓名.zip。
    • 資料夾內檔案如下範例:
  1. 01_設計提案與理念_姓名.pdf(包含排版提案與說明)
  2. 02_原始檔_彩色標準_姓名.ai
  3. 03_原始檔_單色反白_姓名.ai
  4. 04_預覽圖_彩色標準_姓名.png(去背格式)
  5. 05_預覽圖_變體動作_姓名.png(去背格式)
  6. 06_著作權授權同意書_姓名.pdf(掃描檔)

註:僅限平面設計,恕不接受動態影片作品。

    • 本校學生在學證明(學生證)、本校教職員工服務證或本校畢業證書之彩色掃描檔。
    • 繳件後將於1至2個工作日內回覆是否收到稿件,請務必留意信箱回信,若未收到確認回信,請於上班時間聯繫本案窗口:

教育學院 汪微萍行政秘書

電話:02-7749-6996

Email:iamwelkin@ntnu.edu.tw

  • 重要日程:
    • 徵件日期:公告日期始至115年05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00。以收件信箱之收件時間為準,逾時繳件者不收。
    • 公開投票日期:115年05月25日至115年05月28日晚間11:59。
    • 獲獎公告:115年06月05日(星期五)。
  • 評審方式:
    • 由本院系所主管就主題契合度、創意與美感,以及應用發展性綜合評估進行初選,擇優選定前3或前5名後(依收稿件數而定),由本院全體現任教職員工及在校生以1人2票公開票選方式,最高票者選定為第1名,頒發獎金與獎狀;其餘作品頒發獎狀以茲鼓勵,主辦單位得就票選之前3或前5名作品,推薦為本院吉祥物形象,經本院相關會議通過後,正式採用。
    • 票數最高者之作品需再經由本院系所主管會議通過確認後採用,另,若有票數相同並影響優勝名次之狀況,由本院系所主管綜合評估進行第二輪投票後,始得公告。
  • 獎金及獎勵:
    • 第一名乙名:新臺幣15,000元。
    • 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所得稅。
    • 獲獎者皆獲得獎狀乙紙。
  • 附則:
    • 關於「變體動作」之詳細定義:指吉祥物除標準站姿外,因應未來不同行政場景所需之姿勢。例如:
  1. 招生宣傳時:拿著書本或平板、指著標語。
  2. 國際交流時:揮手打招呼(Welcome)、拿著臺灣或學院特色小物。
  3. 獎項公告時:舉起雙手、展現慶祝動作。
    • 獲選作品可能被採用為本院吉祥物形象,但本院有權不採用任何投稿作品。
    • 投稿作品若獲選為本院吉祥物形象,即被視為同意將獲選之設計作品之著作權無償轉讓予本院,詳如附件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之說明。
    • 繳交作品規格不符、資料不全或違反活動規定,視同不合格件,不納入評選。
    • 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1項,恕不接受報名。
    • 投稿作品必須是原創及未經發表之作品,不得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權利,如有觸犯法律之情事,責任由投稿者自負,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若違反上述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已得獎者,追回其獎狀及獎金。
    • 得獎作品且經本院相關會議通過確認使用,請配合完成徵件後續事項:應視主辦單位需求進行圖製潤飾修正。
    • 請自留底稿,應徵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恕不退還。
    • 投稿者一旦參加投稿設計,即視同已閱讀並理解上述投稿細則,且同意遵守細則。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保有修訂權利。